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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的景区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将现身长三角,为自驾车游客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引。昨日,国内旅游行业首项覆盖长三角区域的统一标准——《主要旅游景区(点)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》通过苏、浙、沪三地组织的联合审定。
规范标志游客少走弯路
这一规范通过审定后,将由苏、浙、沪三地质监部门以地方标准的形式分别发布。此前,相关试行规范已经经过长三角地区16城的普遍试点。根据黄金周期间的调查显示,每一个规范的景点道路交通标志可以减少6个交警指挥,使游客少走60分钟弯路,道路咨询每天减少6小时。
上海市旅委相关负责人昨日称,目前,长三角地区的旅游景区标志存在不统一、不系统、不规范的问题,不能为往来长三角的自驾车、旅游车提供清晰的导向。
指出景点也指出停车场
昨天审议的规范对长三角地区主要旅游景区(点)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分类、版面设计、设置原则、设置方法等作出详细规定,标志专用色为棕色底白色字符。
该规范还将停车场标志和旅游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放在一起,既方便了自驾车进入停车场的位置,又有效改善了旅游景点周边的交通环境。
此外,该规范还明确当高速公路出口匝道直接通向旅游景区时、A类景区位于出口匝道附近时、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对交通组织诱导时,可以在高速公路上提前设置旅游景区指引标志。
规范摘要1
主要景点分为三类
根据旅游资源要素价值、旅游景观市场价值和年接待人次、自驾车数量等指标,标准首次将主要旅游景区分为A、B、C三类。
其中A类景区最高,要求世界知名、年接待人次70万以上,年接待自驾车7万辆以上。只有列入A、B、C三类的主要旅游景区(点)才能在主干公路、城市道路上设置指引标志。
规范摘要2
统一七类景区符号
根据长三角地区旅游资源的地方特色,标准首次统一设置了寺庙类、科普馆类、高尔夫球类、江南古镇类、山水类、农家乐类、生态湿地类等七大类共性的旅游景区图形符号。
同时,对具有独特资源特色的旅游景区设计了个性化的图形符号,包括平面图形、立体图形及突出内容的图形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