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景区等单位“双节”期间对外开放的通知
2023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繁荣“双节”期间鹤壁文旅市场,提振文旅消费,为人民群众和游客创造轻松愉悦的休闲旅游度假环境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要求,结合目前鹤壁市文旅市场发展形势与期待,全市各旅游景区景点、公共文化场馆、文化娱乐场所等单位要对外实施开放营业。
1.各A级旅游景区、乡村旅游特色村要围绕提振鹤壁文旅消费、繁荣文旅市场,实施门票打折优惠等措施,吸引市内外游客来鹤旅游度假。
2.各级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,要在节日期间实施对外开放,科学合理安排人员值班,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优质服务。
3.各文旅经营单位要在“双节”期间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展演和促消费活动,拉长二消链条,加快文旅市场复苏。
4.各单位要坚持对外开放与疫情防控、安全生产一起抓,按照“三管三必须”要求,强化行业监管,压实主体责任,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场管理部门,要加强执法和督导检查,确保“双节”期间鹤壁文旅市场的安全与稳定。